2023东莞沙田镇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办法( 二 )


2023东莞沙田镇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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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学学区划分
2023东莞沙田镇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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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
(2)各镇街(园区)户籍学生和优待政策学生的入学条件及学位安排,以属地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学生家长须在志愿填报前了解属地招生入学有关规定 。
(3)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 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 。
(4)志愿填报后线下提交资料并审核镇内“跨学区”与滨港社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 , 除了网上报名 , 还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时间与申请材料等详见下表:
2023东莞沙田镇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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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位安排办法
(1)跨学区的户籍学生:学区内学校满足所在片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读需求后 , 如还有剩余学位 , 则可安排给所在片区以外的沙田镇户籍适龄儿童报读 , 如报读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 , 则由镇教育管理中心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入读名单,抽签方案另行公布 。
(2)优待政策群体:符合文件规定的优待政策群体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在有学位的公办学校 。
(3)长幼同校申请:哥哥姐姐(同一监护人)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其弟弟妹妹可向镇教育管理中心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剩余学位进行统筹安排 。如无法安排,则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
(四)公布录取结果
镇教育管理中心于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
(五)注册
1.学生注册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 。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 。逾期未注册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2. 注册地点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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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沙田镇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办法】3.学校注册确认 。注册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需要注册的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
4.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 。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 , 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 。
(六)学籍建立
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 。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
其他问题:
(一)延缓入学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沙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可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并将延缓入学申请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印有户主姓名和住址的首页及父或母、孩子本人的信息页;滨港社区集体户的户主页可以到滨港社区领取)、医院出具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于5月31日前上交到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
(二)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
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网上报名 , 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才落户沙田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沙田镇公办学位,需到镇教育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 递交材料截止日期是7月2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根据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调配 。若公办学位不足,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
(三)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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