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眉山市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二 )


严肃纪律 , 阳光招生
严禁公、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文件正式出台前提前开展招生宣传 。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 , 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 公办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 任何学校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
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提前组织报名、擅自提前招生 , 不得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 。
严禁任何学校在学生完成小学毕业考试前组织初中招生面谈或录取新生 。
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 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 。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
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 , 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 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 。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 , 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 。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 , 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 , 列入“黑名单” 。涉嫌违法犯罪的 , 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适龄儿童 , 依法就读
保障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 其监护人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 , 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
强化职责
结合镇村两项改革、“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统筹优化学校布局调整 , 切实保障学校布局与城乡建设、乡镇调整、学龄人口分布相适应 , 坚决避免因学校布局调整造成学生失学辍学 。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 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 , 进一步增加城镇学位 , 补齐硬件短板 , 全面推进教育服务质量提升 ,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就近上好学的期待 。
控辍保学
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制” , 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 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 , 健全完善县、镇、村级和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台账 , 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 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 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体局咨询电话:38195422 , 联系人:胡老师
天府新区咨询电话:36061846 , 联系人:伍老师
东坡区咨询电话: 38298489 , 联系人:李老师
彭山区咨询电话: 37632796 , 联系人:刘老师
仁寿县咨询电话: 36202732 , 联系人:陈老师
【2022年眉山市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洪雅县咨询电话: 37403192 , 联系人:周老师
丹棱县咨询电话: 37209061 , 联系人:付老师
青神县咨询电话: 38813562 , 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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